(记者 杨勇)近日,记者从州农业农村局获悉,按照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目标要求,迪庆州将从四个方面继续深化新一轮的农村改革,从而激发乡村发展活力,为乡村振兴奠定基础。
一是继续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加大对家庭农场的培养力度,进一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减轻群众负担。继续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促进农村商品流通。继续深化集体林权改革,确保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 二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实好中央对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做好农村承包地的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允许对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担保融资。依法推动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对闲置的宅基地进行复垦试点。
三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基层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在民主协商基础上,做好成员身份确认,特别是注重保护好外嫁女、入赘男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利。加强对农村“三资”的管理,推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经验,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制改革。积极探索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办法,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使农村的各类产权能交易流通。 四是完善农业的支持保护机制。进一步健全农业信贷担保费率补助和以奖代补机制。探索建立重点优势特色农产品的地方保险险种。建立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好“三农”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各类贷款平均增速,让更多信贷资金投入农村。支持迪庆州符合条件的特色农产品期货期权品种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