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省委省政府提出“一优两高”战略部署以来,达日县始终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打好污染防治“八大战役”为抓手,以改善人居环境为目标,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突出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算好生态账、打好生态牌,铁心整改、铁腕治污、铁面执法,以“八个先行”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决策部署先行。制定出台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方案及《达日县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等系列文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及早推动中央、省州委决策部署在达日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创建工作先行。按照“一年初见成效、两年重点突破、三年全面完成”的目标任务,以高质量实施生态建设工程,高标准落实环境建设为目标,加大全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率先在全州开展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活动,召开动员大会和启动仪式(千人签字),将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至26日确定为“全县环保日”,扎实开展全域无垃圾行动和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计划。同时,将生态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全县绩效考核范围,各成员单位按照任务分工,高标准开展相关工作任务。
整改落实先行。在中央环境保护第七督察组下沉果洛期间实现环保问题“零举报”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持续开展中央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党委政府落实新发展理念有欠缺、淘汰燃煤锅炉、水电站无序开发等三个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工程建设先行。加大生态环保项目争取和实施力度,稳步推进总投资5004.7万元(县政府自筹258.3万元)的吉迈河、跨热河、莫日合曲、木热河防洪综合治理,2018年人畜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和水利防洪综合治理等工程项目。此外,总投资1200万元的黄河干流县城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进展顺利,此项目为全州第一个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方案已于2019年3月2日通过审批,4月初将开工实施。
生态治理先行。充分发挥县城市管理局和环卫公司职能作用,在全县范围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清理整治活动,两年内共清运垃圾22369.05吨,有效改善了县城环境面貌。狠抓“水十条”落实,强力推行“河湖长制”,开展了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吉迈河、黄河干流监测断面水质达到II类以上,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95%以上,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2018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获得了全省先进集体的殊荣。
红线划定先行。按照生态红线划定要求,本着“突出生态保护,又留足发展空间”的原则,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将我县4乡26处城镇建设用地、658处牧民定居点、56处产业发展基地、5处砂石料建设、145条村级公路和4处垃圾填埋场调出生态红线区域,吉迈镇水源地调入生态红线区域,已通过省级认可。
防治攻坚先行。县政府自筹资金100万元全面启动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对全县燃煤锅炉、砖厂、污水处理厂、商砼拌合站、汽修厂及摩托修理行业等污染源完成了清查,整理完善了检查台账和数据档案。同时,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和环保执法大检查,始终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检查排污单位10家,责令限期整改2家,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件,罚款2万元。此外,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和省环保厅特急函要求,我县代表果洛州和青海省(唯一一家业务单)参加了2018至2019年蓝天保卫战第5轮和第8轮重点区域强化督查行动。截至目前,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7%,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较考核基准年下降4%,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资源监管先行。积极保障各项民生项目用地。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和省级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城镇建设实际,完成42个项目的土地预审工作,总面积为76.792公顷。严格落实砂石资源开采监督管理。全县5家砂石料场于2017年5月办理了开采许可证,为全州唯一持证开采地区,在确保不破坏生态的基础上,保障了各类重点项目砂石料需求。稳步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紧跟全省不动产登记步伐,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已登记和办理的不动产产权证共48本,此项工作走在全州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