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州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当周主持召开全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州纪委监委、州委组织部、州委统战部、州委宣传部、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有关负责同志和各县委、政府分管同志参加了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央扫黑除恶第二轮第三轮督导工作动员培训会和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六次(扩大)会议精神,通报了全州和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情况,就做好迎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轮督导准备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当前全州专项斗争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思想认识上再提升。各县、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认识,切实强化专项斗争组织领导,加大工作研究和推进力度,牢固树立斗争精神,继续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思路,持续打好大案要案“攻坚仗”、起诉审理“法律仗”、重点领域“治理仗”,进一步落实好省级第三轮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5月底前所有问题不折不扣整改落实到位。二是线索核查上再深入。围绕线索核查“清零”目标,继续加大线索问题核查力度,加强和改进现有线索问题摸排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落实好问题线索集中核查、分级核查责任和会商研判机制,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和举报保密制度,依靠群防群治力量,深入基层牧区、重点人群、重点部位持续摸排问题线索,确保线索摸排无遗漏、无死角,同时加强现有案件线索甄别核查和跟踪督办工作,做到不查清不放过、不查透不放过、无结论不放过,力争5月底前实现“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目标。三是案件侦办上再加快。各县、各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组织办案人员集中学习两高两部联合印发的4个意见精神,掌握核心、吃透要义、指导办案,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要高度省督导组反馈的案件、省公安厅督办的案件和自身摸排的大要案件,集中资源、警力开展侦办工作,州县政法委要加大大要案件协调会商工作,各级政法部门要切实加强同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完善提前介入机制,在依法严惩、快诉快判上下功夫,尽快突破一批难啃之案。四是执纪问责上再严厉。各级扫黑办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不落实的人和不落实的事,通过挂牌督办、开展谈话等方式倒逼各县和成员单位落实专项斗争责任,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坚决防止专项斗争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要继续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各级政法机关和纪委监委对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要快速处置、优先反馈、重点核查,切实推动对“保护伞”的查处取得突破。五是综合治理上再强化。各县、各成员单位要深入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黑恶问题和治安乱点问题线索摸排工作,对本行业、本领域的问题线索要做到心中有数、及时上报、跟进治理。州县组织部门要持续加大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排查整顿力度,认真落实好村级组织“无黑恶势力”承诺制。要认真组织开展重点乡镇集中整治工作,对已完成的进行“回头看”,对正在开展的在做好整治的基础上,要深挖问题线索,强化基层治理。六是工作机制上再完善。各县、各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深挖彻查、综合治理、组织建设和组织领导等重点内容,对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各项工作进行“查漏补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一查工作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资料台账是否规范齐备、工作措施是否存有遗漏,对发现的问题要确保5月初整改到位,并从4月中旬开始,集中时间和力量对本县、本单位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形成的资料分类进行收集、汇总、整理、归档,确保资料完善、存档规范、数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