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多县纪委监委针对乡镇纪委办案积极性不高、能力不强、经验不足等问题,坚持以“四个加强”为抓手,积极提升乡镇纪委办案能力。
玛多县将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有机结合。查办案件工作不达标的乡镇,年终不能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
各乡镇纪委每月向县纪委监委汇报一次办案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遇有案件业务问题向县纪委监委请示汇报,由县纪委监委及时指派专人予以指导。
玛多县有计划地抽调乡镇纪委干部到县纪委监委机关“以案代训”,由办案能力强的纪检监察干部传授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办案要求、办案方法和技巧。
该县落实“乡案县审”制度,乡镇自办案件一律报送县纪委案件审理室进行二次审理,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量纪等进行严格把关,有效防止错案的发生,保证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