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通告
(第19号)
根据国家动态调整分区分级实施差异化防控措施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开学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省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专家科学评估研判,省政府决定,自2020年3月17日24时起,将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向好,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输入传播风险可控的西宁市湟源县、大通县,海东市互助县、平安区等32个县(市、区、行委)调整出一般防控区,在全面恢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同时做好常态防控工作。同时,在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全省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原则上从3月25日至31日陆续开学。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继续做到防控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要求不松。各成员单位要继续自觉履行属地化责任和部门、行业、单位主体责任,以严防输入为重点,做好防范和应对准备。各级教育部门要按照牧区、农区、城区顺序,分区分级分层、错峰错时错段推进开学。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要以决战决胜的信心攻坚疫情防控。始终保持大局意识和风险意识,着重在“防输入”上下功夫,持续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做好重点部门疫情防控指导工作,严格落实重点人员追踪排查措施,全面恢复医疗机构正常诊疗工作,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坚决做到疫情不结束,工作措施不放松。对于未调出一般防控区的13个县(市、区),仍要在全面做好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恢复工作的同时,按照“两个不降低”的要求,以应急的状态,及时响应可能发生的疫情风险,适时开展科学评估工作,力争尽早调整为常态防控管理。二要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全面恢复秩序。按照中央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稳人心、增信心工作力度,全力做好各项公共服务保障,着力在保障学校有序开学、学生安全上课上下功夫,在恢复交通、市场、经营等方面下功夫,全面恢复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满足各族群众正常生产生活需要,努力让各族群众从家里面走出来,让全社会从疫情阴霾中走出来。三要以积极稳妥的举措确保开学井然有序。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统筹做好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坚决压实“五个责任”,全力做到“三个倾斜”,全面强化“三个协作”,确保学校正常的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秩序。同时,要抓紧按照“一校一策”的要求,对高校(高职)开学事宜进行前期调研、评估,待条件允许、时机成熟,即正常开学开课。四要以攻城拔寨的劲头全力推动发展。必须下非常之功,担非常之责,尽非常之能,对照年度目标,抢抓二季度的“黄金季”,实施有针对性的对策举措,把耽误的时间冷冻起来,把落下的工作抢回来,把造成的损失补回来,确保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的经济社会发展“答卷”。 全省调整出一般防控区的32个县(市区行委)名单 西宁市:湟源县、大通县 海东市:互助县、平安区、乐都区 海西州:茫崖市、大柴旦行委、都兰县、乌兰县、天峻县 海北州:祁连县、刚察县、海晏县 海南州:共和县、贵德县、同德县、贵南县、兴海县 玉树州:曲麻莱县、杂多县、称多县、囊谦县、治多县 果洛州:玛多县、班玛县、久治县、达日县、甘德县 黄南州:同仁县、尖扎县、河南县、泽库县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