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青海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检查考核情况通报
分类:果洛新闻
青海日报
时间:2020-03-21
省委办公厅通报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检查考核情况
近日,省委办公厅向全省通报了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检查考核情况。
通报指出,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缩减考核规模,提高考核实效,减轻基层负担,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注重了解基层和各阶层干部群众的真实感受,注重从总体上把握和判断被考核地区部门单位政治生态,既着力发现突出问题,又总结推广工作亮点,切实发挥了考核指挥棒作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更加显著,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
通报指出,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通过年度专项抽查考核、日常检查考核、委员代表和社会评价等方式,对全省90个地区部门单位201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考核结果评定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评定为优秀等次的有32个地区部门单位,分别是西宁市、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海东市;省委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委编办、省直机关工委、省委统战部、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政协机关、省人大机关;省总工会、省文联;省卫生健康委、省扶贫局、省司法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草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审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青海师范大学;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海北藏族自治州评定为合格等次,青海湖景区管理局、青海银行评定为不合格等次,其余54个地区部门单位评定为良好等次。省纪委监委机关接受第三方考核,不参与等次评定。
通报明确,对考核中评定为优秀等次的32个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进行适当奖励。对评定为合格等次的海北州和不合格等次的青海湖景区管理局、青海银行,取消其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优评先资格,对其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在考核中分类得分排序靠后,以及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有明显不足的省社会科学院、省供销联社、省统计局、省人防办、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其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通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四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清醒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严峻性、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以前所未有的恒劲、韧劲、拼劲,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真正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紧紧咬住“责任”二字,以更坚定的信心更顽强的意志更果断的措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履行协助职责、监督专责上下更大功夫,要以“永远在路上”“越往后越严”的决心意志,突出严格严肃严谨,精准监督执纪问责,推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纪律作风保证。
通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认真总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把好的经验、典型做法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形成长效机制。同时,要定期分析研判情况,认真查找问题,结合年度专项考核中反馈的问题、被约谈指出的问题、省委全会党建述职点评问题、省纪委全会述责述廉点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抓好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