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明确,此次筛查摸底自下而上,采用自查、核查、交互检查、抽查、最终复核等方式进行。村级由驻村工作队负责逐户、逐人、逐项组织摸清贫困人口的筛查内容,健康专干和村医进行核查。乡级由乡镇卫生院负责摸清乡村两级基层医疗机构的筛查内容,复核贫困人口的筛查内容。县级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辖区内所有筛查内容的筛查和组织工作,抽调精干力量,组织对县级机构进行筛查,对乡、村、户筛查内容进行复核和交互检查、抽查。市级负责组织本辖区的筛查摸底工作,负责县区的现场指导督导、结果复核,及县区间的交互检查、抽查。省级负责制定筛查标准、筛查办法,对全省75个贫困县现场指导、督导,负责对各地筛查结果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