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青药监妆通【2019】16号文件,转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停止销售标识为“茶麸神洗索菲雅染发膏”等假冒伪劣化妆品的通告》的通知。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规规定,国家药监局要求药品监管部门责令相关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上述假冒化妆品,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接到核查通告后,玉树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迅速将通告要求传达到玉树州各市县,及时安排相关人员开展检查。工作人员重点对辖区内的美容院和化妆品经营店进行检查,认真查看染发膏、身体膜等产品的包装、标签标识、进货台帐,共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63家,出动执法人员17次,执法车辆7次,进一步规范了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经查,全州目前暂未发现上述假冒化妆品。
下一步,玉树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监管力度,依法对化妆品经营单位实施监督检查,严密防范假冒伪劣化妆品流入市场,切实呵护美丽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