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芹) 2018年,迪庆州民政局以“小民政”撬动“大民生”,通过抓好抓实低保兜底、特困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助学五项举措,精准发力、精准施策,成为解决贫困群众实际困难的“及时雨”和脱贫致富的“助推器”,有力推动了脱贫攻坚工作。
精准低保兜底助脱贫。为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州民政局把2018年作为农村低保整改年,在2017年开展农村低保精准施保全面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在全省率先启动了新一轮农村低保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目前,全州已集中普查复核现有农村低保对象、录入系统待审批对象、新增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完成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及县级审批工作,精准认定了低保对象,纠正了“平均保”“轮流保”“特殊保”等违规施保问题,积极稳妥解决城乡低保“政策保”问题。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实现有效衔接。坚持应保尽保、应扶尽扶,把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程序纳入低保范围;把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按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脱贫攻坚期间,对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扶贫标准但仍低于农村低保标准的,宣布脱贫后可继续享受农村低保政策,做到“脱贫不脱保”;人均收入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给予一定的渐退期,帮助他们稳定脱贫。截至目前,全州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低保的有9293户33586人,重合率达到45%。
精准特困供养保脱贫。2018年初,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城乡特困人员认定工作和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工作。目前,全州共有特困人员1923人,其中,75%以上是老人。特困人员可自行选择集中供养或分散供养,标准均为665元/月。为使特困老人就近就便选择养老机构,州民政局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基本构建了覆盖全州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全州共有养老服务机构15个,其中,农村敬老院9家,城市公办养老机构6家,正式运营4家集中供养50名特困老人;有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59个,其中,建成项目53个,正在建设项目3个,即将开工项目3个。目前,全州共有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感染艾滋病儿童等173名,集中供养标准为1774元/月,分散供养为1074元/月。2018年8月,在州委、州政府和省民政厅的关心帮助下,迪庆州儿童福利院正式开院,开创了迪庆州儿童福利事业的崭新局面。目前,儿童福利院已接收50名孤儿及困境儿童进行集中供养。
精准医疗救助帮脱贫。州民政局按照标准全额资助城乡特困人员(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每人每年70元标准定额资助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和迪庆州户籍的农村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达不到90%的,通过医疗救助补助达到90%。实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积极与人社部门沟通对接,2017年11月起,将建档立卡户民政医疗救助功能搭建在基本医保系统中。建立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通过统一窗口、统一信息平台实现“一站式”结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结算医疗费用时,定点医疗机构通过信息系统计算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等政策措施报销补偿金额后,对各类报销补偿资金统一进行垫付,变事后救助为事前、事中救助,使困难群众就医难问题得到了保障,有效地缓解了城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
精准临时救助济脱贫。扎实开展“救急难”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救助对象。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因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切实解决群众生活中遭遇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确保不因意外事故返贫。据统计,2018年,共救助困难群众54667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7091.54万元。
精准慈善助学扶脱贫。加强与慈善帮扶的有效衔接,对因重病、重残、教育等支出型贫困家庭享受所有社会救助政策后依然贫困的,实施精准救助,积极协助其获得慈善机构的帮助。州慈善会通过积极协调,先后争取到韩国衣恋集团50万元、北京泰益德集团有限公司30万元的助学金,圆了80名学生的上学梦。同时,州民政局还通过职工捐资的方式向扶贫挂钩点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松鹤村58名学生发放助学金1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