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走生态立州绿色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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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是詹姆斯希尔顿笔下的人间仙境,这里有雪山、冰川、峡谷、森林、草甸、湖泊、纯净的空气。这里就是美丽、明朗、宁静、和谐的“净土”,被称为“香格里拉”。从传统生态保护观念的衍生到代代传承,从建国初期的木头经济到改革开放以来对生态立州之路的探索,迪庆最终找到了一条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科学发展之路。

传统的生态保护观念

在高寒缺氧、瞬息万变的自然环境中,早期的原始居民因无法认知和了解自然环境多变的原因,山上的风雪风霜、山间的飞禽走兽、山沟里的飞石洪流等强大的自然现象,都是先民仰望自然的原因。因为对大自然力量的不可知,让藏族先民有了自然崇拜,认为万物有灵,认为山有山神,水有水神……因此生活在迪庆高原上的很多民族对于神山、神湖等有禁忌,如对神山的禁忌:不能挖掘和采集砍伐神山上的花草树木,禁止在神山上打猎,禁止在神山上打闹喧哗等;对神湖的禁忌有:不能将污秽之物扔到河里,不能捕捞水中的动物。这些就对森林资源、水资源和动物资源都有了很好的保护。时至今天,绝大部分居民仍然保留了对自然生态的禁忌,种种禁忌的存在就如同形成了最初形态的“自然保护区”,在这些区域内,因为避免了人为的破坏性活动,所以草木茂盛、动植物繁多。

同时,各民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形成了比较节约、环保的习俗,并且大部分延续至今:在牧区,牧民实行四季轮牧法,按季节、分地域进行放牧;很多藏族仍然保留有分食制和水的循环利用……迪庆各民族的生活方式使这片不断繁衍生息的土地保持了原有的自然风貌,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生态立州”战略的形成

迪庆州位于金沙江、澜沧江中上游,是“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长江、澜沧江中上游主要的水土涵养带。迪庆州生态状况不仅影响着当地,更直接影响长江、澜沧江中下游的生态安全。因此迪庆提出要像保护自己的眼睛一样保护自然环境,确立了“生态立州”的可持续发展之路,这是一个有益当代,惠及子孙,饱含国家全局意识的战略思路。

迪庆州所处的横断山区河流纵横、山高谷深、气候高寒,属生态脆弱地带。20世纪60—80年代初是迪庆州自然生态遭受破坏最为严重的时期,长江中下游地区也遭受了自然灾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失。1998年国务院做出禁伐天然林的决定遏制了迪庆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同时也给原本靠“木头经济”发展的迪庆出了一道发展难题。但是迪庆州委州政府坚决响应国家的号召,及时调整发展思路,果断停止了全州范围内的天然林采伐,对原有的森工企业进行关、停、并、转,结合国家实施的“天然林保护工程”项目,组建了国有林场,森工企业的职工从“砍树”人转化为保护天然林的种树、护林人。这一工程被形象地称为“斧锯下山、锄耙上山”。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州委州政府通过解放思想,开阔了视野,加深了对州情的认识。整个“八五”期间,迪庆围绕转变观念、可持续发展生产力展开实践,1992年,州委州政府提出了“基础先行、调整结构、提高效益、协调发展”的十六字发展思路,重新布局迪庆的发展路径,并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肯定和认可,指出“这是迪庆州第一次改变过去照搬照抄上级思路的做法,实现了发展思路的突破”。九五期间以“把迪庆建成全国最好藏区之一”为引领,迪庆以旅游业为龙头,发展矿业、生物资源和水资源开发;之后州委州政府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发展思路,又提出建设“高原生态经济州,香格里拉文化州,连接滇川藏重要通道”的发展思路,2003年6月9日至11日,云南省政府迪庆现场办公会在香格里拉县城召开,会议确定了迪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生态立州、文化兴州、产业强州”的发展思路、奋斗目标,确立了“两江、三带、四区”的生产力布局,迪庆州也走上了发展快车道。

为更好地保护迪庆的生态环境,协调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迪庆也从“十五”开始积极推进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工程、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工程,加大了对森林、草原、湿地、冰川等的保护,促进迪庆高原处处呈现青山绿水。

近年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迪庆州坚持生态立州理念,结合本州实际,推进藏区供暖项目,在基层践行“四美建设”,积极适应新发展理念,努力把迪庆建成全国藏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更在2018年提出把迪庆建设成为全国最美藏区,推动绿色转型,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走出了一条具有迪庆州特色的生态文明发展之路。

积极践行生态保护

建立环境保护机构,为保护环境提供组织保障。1985年迪庆州成立了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与城市建设机构在一起。1987年成立了迪庆州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会设在州城建局。1997年机构改革中,迪庆州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下设了环境保护科,虽只是一个科室,但环境保护独立了出来。禁伐天然林后,迪庆州生态保护和建设任务繁重,为了适应实施“生态立州”战略的需要,2002年5月28日迪庆州环境保护局成立,2003年8月成立了迪庆州环境保护监察支队,与污染控制监督管理科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2006年增加环境监察人员9名。

香格里拉县是省属森工企业小中甸林业局的所在地,由于大量采伐天然林,环境恶化趋势严重。为了修复和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组织保障,香格里拉县于1998年5月率先成立了藏区第一个专业的环境保护部门——环境保护局。接着维西县于2004年成立了环境保护局,2005年10月德钦县环保局成立。

随着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的加快,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发挥着越来重要的作用。迪庆州不仅在短时间内建立健全了环境保护的相关机构,而且根据工作需要不断加强,迪庆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可见一斑。

自然保护区建设步伐加快。迪庆州现有一个国家级和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分别是白马雪山国家级保护区和哈巴雪山、碧塔海及纳帕海省级自然保护区。

为了搞好自然保护区建设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2001年6月8日迪庆州成立了“迪庆藏族自治州自然保护管理局”,与林业局合署办公。在以后的一段时间里,全州先后成立了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维西管理局、德钦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碧塔海属都湖景区管理局、中甸哈巴雪山及碧塔海自然保护区森林派出所等机构。

2002年7月2日在第27届世界自然遗产大会上,“三江并流”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在“三江并流”8个片区中迪庆州占了4个片区,其中香格里拉红山风景区是8个片区中最大的,香格里拉县尼汝村被联合国专家誉为“世界生态第一村”。为了更好地管理自然遗产,迪庆州成立了遗产管理中心,三县分别建立了管理所。

近年来,迪庆州林业等部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勇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积极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加快生态文明建设,通过落实改革方案,推进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改革,强化保护区建设与管理,促进自然保护区事业健康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

实现依法保护森林生态环境。迪庆州位于世界自然遗产“三江并流”核心区,动植物资源极为丰富,其中有很多种属珍稀物种。为了有效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1992年,中甸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布告》,1994年迪庆州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红豆杉资源保护的通知》。1998年2月17日,迪庆州人民政府发布了《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布告》,在全州范围内实行全面封山禁猎,同时发布的还有《迪庆藏族自治州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到1999年,迪庆州进行了历时2年的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工作,摸清了资源的家底,为更好地保护珍贵的动物资源提供了科学的依据。1999年8月4日,经国务院批准,将迪庆州境内的松茸、虫草列入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名录,为依法保护珍稀植物资源提供了法律依据。2006年7月州委州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州人民政府与三县政府、州林业局与县林业局分别签定了《迪庆州森林资源林政管理责任书》(2006~2010年)。这些政策法规的出台为实现依法保护生态和各种资源提供了法律依据。

十二五期间全面推进法治林业建设,制定出台了《迪庆州公益林管理办法》《迪庆州森林管护员管理办法》《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管理条例》《云南白马雪山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认真推行森林公安为主,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的执法模式,林业法治体系不断完善。

改革开放四十年,迪庆在生态保护方面不断开放思想,与时俱进,积极践行新的发展理念,探索出一条具有迪庆特色的生态发展之路。旅游业、高原特色农业、生物制药产业得到长足发展……人们从环境保护中也得到了实惠。如今迪庆森林、草地、湖泊真正构成一片青山绿水,藏区的山更青了,水更绿了,香格里拉变得更加美丽,人与自然和谐之曲更加悦耳动人。“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走“生态立州”发展道路成为民众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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