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永基卓玛 通讯员 郑斌) 近期,迪庆州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巩固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全州各级各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随着全州各级各部门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不断深入推进,一些单位和部门实行了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职能职责与改革前相比较均产生了变化,廉政风险点也随之产生了相应变化,原有的部分风险防控措施与实际情况产生了不相适应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结合当前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和不同岗位特点,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已经势在必行。
《通知》强调,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提高对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谁有风险谁防、谁是领导谁控”的原则和要求,切实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上,要亲力亲为带头排查廉政风险点,亲自主持制定、审定防控措施,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通知》规定,全州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组织开展好廉政风险点排查,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点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进行评定,并根据风险点等级制定切实管用的防范措施,进一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体制机制建设。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按照本单位本部门职能职责,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尤其是排查出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风险点,重点排查单位部门的内设机构风险点,风险点排查出来后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要求进行亲自研判、把关。同时要根据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点,召集会议集体研究审定具体防控措施,防控措施制定要突出务实、管用特点,特别是近年来的案发单位和部门,要充分汲取违纪违法案件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分析原因,结合“以案促改”工作,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全面扎紧制度的笼子。
《通知》明确,各级各部门风险防控工作实行年度动态管理,每年年初要根据本单位本部门廉政风险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充实防控措施,扎紧制度笼子,确保公权力在监督和制约下运行。全州各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对各级各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监督力度,作为日常监督的重点,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重视或搞应付等形式主义的,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