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青海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青民办﹝2018﹞124号)文件精神,果洛州统筹安排,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科学制定困难群众救助方案,明确救助项目和标准,妥善解决困难群众解决冬春期间面临的生产生活难题,在全州范围内积极开展困难群众“寒冬送温暖”活动。
全州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两节”一次性生活补贴。按照城市低保对象每人500元,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每人400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每人560元的标准为全州44877名城乡困难群众发放资金1863.12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6563人,发放资金328.15万元;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38162人,发放资金1526.48万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152人,发放资金8.49万元。认真落实城乡低保资金提标工作。按照城镇低保每人每月588元、农村低保每人每年4300元的标准认真落实提标发放工作。2019年上半年农村低保金于2019年1月中旬前发放完毕;城镇低保2019年2-3月的城镇低保要提前到2019年1月中旬发放完毕。目前,各县正在认真落实城乡低保资金发放工作。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为缓解节日期间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给困难群众带来的支出压力,全面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等政策规定,对入冬以来遭遇意外伤害、罹患重大疾病等突发性和紧急性困难的群众,妥善进行过渡性、临时性安置。扎实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活动。加强街面巡查力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部门联合督导检查,指导社会力量参与发现报告,引导求助、志愿服务等工作,及时救助陷入困境、居无定所、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确保流浪乞讨人员不挨饿、不受冻。截止目前,全州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5人(次),劝导流浪乞讨人员60人(次),劝返流浪乞讨人员3人(次)。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安全过冬。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科学制定救助方案,明确救助项目和标准,帮助解决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面临的困难。同时,针对多灾易灾及偏远乡镇,地处边缘的困难群众和易发生雪灾的地区,各县民政部门超前谋划,提前做好了救灾粮食和防寒衣被的发放储备工作,以保证雪灾发生后受灾群众能够安全度过。
自入冬以来,全州共发放大米200吨、面粉240吨、挂面100吨、青油2000桶、棉被褥1000套毛衣裤1000套、棉衣裤700套、棉鞋1200双等价值800余万元的救灾救助物资。同时,达日县为所属乡镇下拨120万元的救助资金,班玛县为所属乡镇下拨63.31万元的救助资金,为进一步开展困难群众寒冬送温暖活动,有效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