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康1月6日讯(本网宣)近日,阿坝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州统计局、州财政局联合下文征集了2016年和2017年新上规模加工型工业企业申报资料,按照《阿坝州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十五条意见》(阿委办发〔2015〕22号)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新上规模以上企业(个体经营户)发展扶持意见>的通知》(阿府办发[2015]37号)的要求,对2016年和2017年新上规模加工型工业企业进行联合审核,对32户(含成阿和德阿园区)符合条件的加工型工业企业经州政府审批,同意奖励新上规模以上加工型工业企业每户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