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灯舞”民间称之为耍花灯,据松潘县志记载“花灯舞”产生于清代,是满清时代由当地驻防的巡防军从北方引进。松潘是藏、羌、回、汉等多民族聚居地,花灯传入后,各民族在这项民间文艺中融入自己民族的文化元素,加以推广并流传,形成了今天风格各异的藏、羌、回、汉花灯舞,增添了“灯类舞蹈”丰富多彩的新风貌。花灯舞,是松潘县各民族团结、和谐相处、共同繁荣的有力载体,其丰富的表现形式,也为松潘多元的民族文化平添了特有的魅力。每逢农历春节、中秋或其他重大庆典时,松潘群众都会相聚广场进行花灯舞的表演,展示松潘县的花灯文化、民族文化和民间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