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宝也有保质期 使用3年最好淘汰
分类:阿坝新闻 天府早报

  国庆节长假临近,难得的7天假期,不少人选择了坐飞机出远门。近日,东方航空公司一架从南京飞往厦门的航班,因客舱内发生充电宝自燃事件而折返。乘飞机能不能带充电宝,带锂电池设备坐飞机怎么才安全?一系列问题引发人们的关注。

  事件

  充电宝自燃致客机折返

  飞行数据显示,9月4日上午,东方航空执飞南京到厦门任务的MU2809次航班,于7:16起飞,8:24折返落地南京禄口机场。之后于11:20重新起飞,12:55到达厦门高崎机场。

  东方航空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飞机折返的原因是有旅客充电宝发生自燃起火,空乘人员第一时间把火扑灭,没有人员受伤。为保障飞行安全、排除可能的隐患,机组果断决策返航南京。

  “毕竟在飞机上,看到起火还是挺怕的,但他们处置很快。”有搭乘该航班的乘客表示,事发在起飞后不久,有乘客的座位处起火,把机舱内壁舷窗下方都烧黑了。正在分发餐食的空姐用矿泉水浇灭了明火。飞机返航到达南京后,有公安人员和消防队员登机进行检查。

  南京禄口机场安检部门初步调查发现,涉事旅客所携带的充电宝额定能量标识为40.7Wh,符合旅客乘机携带锂电池的相关规定,且起火时并没有使用充电宝。事件具体原因,公安机关仍在调查中。

  规定

  飞行过程中不得使用充电宝

  东方航空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日常生活中,手机、充电宝、电脑、相机、平板电脑等设备都使用锂电池。如果带上飞机,飞行过程中,锂电池遇到碰撞、挤压、高温等情况时容易发生内部短路带来冒烟、起火。提醒乘客必须按照有关要求携带和使用锂电池产品。

  根据中国民航局发布的规定,通用航空短途运输中,旅客和机组人员携带的充电宝必须是个人自用,并且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托运,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瓦特小时)的充电宝。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旅客在飞行过程中不得使用充电宝,须确保充电宝始终处于关闭状态并防止意外启动。

  专家建议

  充电宝使用三年后最好淘汰

  充电宝自燃致客机折返引起大家的关注,来自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多位锂电池研究专家告诉记者,充电宝使用三年后,电池性能会显著下降,风险性可能会上升,建议及时淘汰。

  专家称,目前移动电源即充电宝基本都采用了锂电池,它的优点是能量密度较大,风险是如果受到高温、挤压、碰撞,可能会自燃甚至爆炸,“尤其是在通电使用过程中,风险还会加大。”所以不建议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因为会加大意外处置的风险和难度。

  现在大家普遍使用充电宝的强度较大,很多人恨不得一天使用2次甚至3次,导致充电宝的寿命下降会很快。专家表示,一般情况下按照充电宝锂电池的活性,如果高强度使用2到3年,电池性能会出现显著衰减,使用安全程度也会打折扣,所以一般建议正常使用充电宝3年,就可以考虑淘汰了,如果已经出现使用异常,更要及时淘汰,终止使用。

  新闻链接

  今年发生过两起充电宝事故

  ●1月24日

  春秋航空9C8609航班,在登机过程中,一乘客充电宝发生自燃冒烟现象,现场无人员受伤。

  春秋航空一工作人员表示,该航班延误2个多小时。

  ●2月25日

  从广州白云机场飞往上海虹桥的CZ3539次航班,在登机过程中,一名已登机旅客所携带的行李,在行李架内冒烟并出现明火。经机组及消防和公安部门及时处置,未造成进一步损害。该航班更换了飞机和机组继续运行。(综合新华社、北京晚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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