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3月20日讯(汶川生态环境局、记者 赵凌)疫情防控期间,汶川生态环境局聚焦水质安全,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医疗污水、复工复产企业的生活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作为疫情防控的重点工作来抓,从2月28日至3月16日派出监测、污防、监察业务骨干深入一线,加强岷江流域汶川段水质污染源排查,强化水质应急监测,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水质安全。
强化监管,确保废水处置达标排放。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卫生执法监督所加强医疗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指导督促定点医疗机构、临时隔离场所,充分灭菌消毒,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确保医疗废水达标。同时,会同水务、住建、经信等部门,督促各地城镇污水处理厂、复工复产企业的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设施加强消毒设施运行管理,加大消杀力度。汶川县环境监测站实时对总氯、余氯、COD、氨氮、总磷、粪大肠菌群等指标进行加密监测,实时监控水质质量。
加强排查,确保岷江流域(汶川段)出境断面水质安全。汶川生态环境组织监察大队、监测站、污防股会同县科农局、乡镇对全县39家规上养殖业、70家规下养殖业、3家养牛业、1家养鸡业以及2家生猪屠宰场开展专项检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7份,明确整改目标,限定整改时限,确保水质安全。同时,对寿溪河两岸30余处大小溪沟、排口采取采样分析检测的形式,对水质进行检测,针对水质存在疑问的溪沟纵深采水取样检测,弄清问题,及时与地方镇人民政府沟通,指导整改,并做好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到位。
加密监测,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疫情发生以来,汶川生态环境局把老百姓饮用水安全的问题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按照《应急预案》紧急启动水质应急加密监测,对全县15个饮用水源地,对“61+2”个指标(即61个常规指标+粪总氯和余氯指标)进行检测。经检测,各项指标达标,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