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创新构建领导干部抓脱贫攻坚重大任务落实综合评价体系
针对脱贫攻坚考核多头重复、标准不一,工作抓而不实等问题,凉山州率先在全省将州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抓脱贫攻坚重大任务落实纳入综合评价,构建完善以脱贫攻坚重大任务落实为主要内容的以事察人、知事识人体系。
重大任务承诺。每年2月底前,根据全州年度工作重点,综合省委、省政府重点考核事项和州直部门申报列入重大任务事项,提出全州重大任务项目、细化任务清单、形成指导意见,并召开全州重点工作承诺大会,班子及成员承诺事项一般在10项以内,实行媒体公开和季度监测。
工作滞后剖析。根据重大任务滞后程度,分别将19种情形按责任单位召开专题会自我剖析、州委(州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剖析会帮助剖析及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导剖析三种方式,进行滞后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
实施多维测评。按内部测评、同级互评、上级考评5:2:3权重进行多维度测评,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优秀等次不超过总数的30%,测评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使用。
开展综合评价。根据重大任务完成、工作滞后剖析、多维度测评等情况进行综合排序,按照县市前50%、后10%,州直部门前30%、后10%比例考察,从中确定优秀单位、合格单位、工作滞后单位和先进个人。被评定为“优秀单位”的,干部任用予以倾斜;被评定为“工作滞后单位”的,班子成员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必要时开展专项巡察。(本网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