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和风景园林管理科副科长余礼磊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日前,凉山州纪委派驻州规建局纪检组对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和风景园林管理科副科长余礼磊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经四川省监委指定,南充市西充县监委对余礼磊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余礼磊理想信念丧失,法律意识淡薄,在主持州规建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工作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规帮助企业补录及审核通过虚假业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余礼磊身为中共党员,严重违反党的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余礼磊开除党籍处分,由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西充县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